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员工廉洁自律告知书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廉洁从业以及我公司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公司廉洁从业工作,请对我公司员工廉洁从业工作予以配合并进行监督。现将我公司员工廉洁自律的有关纪律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公司及全体员工在开展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一)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三)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四)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二、公司全体员工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直接或者间接以第一条所列形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

(二)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

(三)以诱导客户从事不必要交易、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

(四)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五)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授意、指使、强令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

(七)违反财经纪律或财务管理规定,隐瞒、转移、截留公司及客户资金,虚列支出事项或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

(八)与公司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勾结签订虚假合同,套取产品或服务推介费、中介费、代理费等各种公司资金、费用,或通过其他手段欺骗公司或客户,损害公司或客户的利益,为本人谋取私利或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及全体员工在工程、设备、软件、服务等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行为:

(一)严禁受贿和行贿。员工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合作机构等单位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通讯工具、笔记本电脑、贵金属、艺术品等贵重物品。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方、供货商、监理、设计、合作机构等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旅游等提供方便;

(二)不得利用职权到施工方、供货商等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

(三)严禁员工私自接受有关单位的宴请;

(四)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有关工程、设备、软件、服务等招标采购发包工作;

(五)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重大变更应充分论证,按规定程序对变更进行审查、审批,防止因项目变更产生腐败行为;

(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资金支付,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严禁资金提前支付或故意延后支付,确有需要提前支付或延后支付,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有书面意见。

、员工不得违规接受或输送除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形式的利益。

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员工凡违反本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提交上级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发现员工有违反以上纪律规定的,可向我公司反映,监督电话: 0592-5619370,邮箱:wgjb@xmjrzl.com,联系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屿南四路3号自贸金融中心C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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